1.適用地點: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台灣虎航票務櫃台
2.適用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為止。
3.適用範圍:
a. 臨櫃販售之附加服務
b. 機場超重行李費
4.不適用範圍:機票、稅金及燃油附加費、訂位服務費及超商支付。
5.支付方式:以紙本三倍券支付,不限金額,可合併現金或信用卡刷卡補足差額,惟不得找零或退換現金。
6.退款作業:由於三倍券不可兌換現金,紙本三倍券可退金額將以信用帳戶(Flight Credit)方式,讓旅客可於180天期間內於本公司抵用,相關作業規範請依照本公司票務規則辦理。
7.除上述作業辦法外,其餘依台灣虎航官網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