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banner
  • 首頁
  • 關於台灣虎航
  • 最新消息

台灣虎航五週年慶 tigerclub 常飛旅客得獎名單

貢獻度最高會員
最常飛會員

恭喜以上會員可獲得台灣虎航不限航點來回機票1張,機票兌換函將於2019/9/25當天以email形式發出。

機票限會員本人使用,包括來回20公斤的行李託運及來回機內套餐,不包含兩地機場稅金;機票兌換效期至2019年11月29日下午17:00為止,兌換證明之搭乘期間至2020年3月28日止。


※ 補充說明:

  • 限搭台灣虎航航班編號為IT開頭之航班。
  • 機票兌換證明恕不可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共用班號恕不在此機票兌換證明之折抵範圍內,每一筆訂位紀錄限使用乙組兌換序號,且限一位旅客使用。本機票兌換證明無法扣抵二地機場稅金、訂位服務費、各項手續費、旅遊平安保險、安達旅遊保險、旅館、車票、船票等其他之加值收費服務。機位預訂及開票時,乘客需自行支付隨機票徵收之機場稅金及規費。本機票兌換證明一經兌換,後續更改旅遊日期、機上餐點及託運行李額度皆需依照本公司各項費用及手續費加收處理。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所得金額(即機票票面價值,依航線價值不同而異) 本公司應依稅法規定代扣10%之稅款。「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全年給付所得金額」超過1,000元者,仍須申報所得。中獎者需填寫『中獎收據』,請您詳細填寫正確之得獎人資訊,本公司將於次年2月份,寄上中獎金額之扣繳憑單,若您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本公司依法應代扣20%之稅款。
  • 本兌換券僅適用持票旅客本人搭乘本公司航班,不得轉售、轉讓。機票開立後不可變更航點,不可辦理退票,如有任何航班異動,將依台灣虎航之規定進行。台灣虎航保留對所有事宜之最終解釋權及裁決權。
  • 詳細使用說明請依照機票兌換證明上之公告為準。